摘要:组织实施
1.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
2.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
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4.根据各省规定,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的鉴定所(站)具体负责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等工作.
全文:培训教材 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的教材请具体查询《全国统考教材分类》.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五,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五级)鉴定: (1)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四级)鉴定: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三级)鉴定: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二级)鉴定: (1) 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六,鉴定的方式 项目 时间 考核内容 题型与考核方式 (1) 8:30?9:00 职业道德 标准化试卷 (2) 9:00?9:40 秘书专业 标准化试卷 10:10?11:10 情景录像笔答 11:10?12:00 工作实务笔答 (3) 14:00?15:30 秘书英语(涉外秘书) 听力,选择,写作等 七,鉴定时间 具体时间见每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发文. 八,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岐关西路青旅大厦202室 易得优教育培训 电话:0760-8366797 8366798 8366799 传真:0760-8366798 邮箱:edu5678@gmail.com 手机:13631186868 小灵通:6315696 网站:http://www.edu5678.com QQ:52094240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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