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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物权法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北京京诚建业培训中心[专栏][咨询]
摘要:一、培训对象
政府分管城市建设、房产开发、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各省、市、县建设、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和权属登记、拆迁办、担保、评估机构的有关领导、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
全文:《物权法》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高级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过多次审议,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推进中国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重要步骤,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物权法的实施对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在物权法中,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业主身份及权利、拆迁补偿、不动产登记等多项内容。它的颁布实施,将对房地产领域的物业管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及征地拆迁等产生重要影响。为及时学习理解《物权法》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以及所涉及的重点问题,北京中房慧通教育咨询中心联合北京京诚建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解读《物权法》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高级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政府分管城市建设、房产开发、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各省、市、县建设、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和权属登记、拆迁办、担保、评估机构的有关领导、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 二、培训内容 1.《物权法》中相关条例解读; 2.物权的保护与《物权法》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剩余年限的补偿、业主身份及权利、拆迁补偿、不动产登记等内容讲解,对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3.《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对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工作的规范和影响:不动产登记问题、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公信原则与房屋登记风险防范和典型案例分析; 4.物权法实施对物业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5.《物权法》与拆迁管理:拆迁许可五个基本前置条件的准确理解、住改非机制及其拆迁补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对强制拆迁的安全保障义务、拆迁人补偿与行政机关违法赔偿范围界定及其他相关热点问题; 6.《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协调与调整 三、授课专家 届时将邀请国家建设部、人大法律委员会、人民大学、知名律师事务所等权威机构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 四、时间和地点 2007年6月8日—6月15日 成都市(8日全天报到) 2007年6月15日—6月22日 昆明市(15日全天报到) 2007年6月22日—6月29日 乌鲁木齐市(22日全天报到)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共计880元/人,食宿及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论文发表与组团优惠办法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自带房地产或物业管理方面的论文一篇,学员的优秀作品将陆续在《中国房地产物业》杂志上刊登,优秀学员将聘为《中国房地产物业》杂志终身通讯员,每期学员中评选10%的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为便于组织管理,欢迎有关单位或部门组团参加,具体优惠办法可来电联系。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欢迎各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可用电话或传真报名,我们根据报名顺序,提前7天传真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北京招生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颂芳园4楼311室 联系电话:010-82771658 010-82772858 传 真:010-82771658 联 系 人:尹宏丽老师 八、其它 1、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2、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帮助预定返程始发车、船、机票, 以上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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