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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东大企业管理咨询[专栏][咨询]
摘要:人力资源规划 招聘配置 培训开发 绩效管理 薪酬福利 劳动关系
全文:关于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认证考前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素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十省、市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试。辽宁省劳动保障厅特别批准和指定,辽宁地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工作由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中心独家负责,望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模块进行授课。 三、时间安排 1.培训时间:2008年6月 ——11月 2.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每年5、11月份
四、费用标准: 培训费、鉴定费、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资料费:5,800元/人.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B5纸各三份,本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工作业绩证明及7张2寸(白色背景)证件照。
大连联系方式 :0411-8471-1007 8471-2007 84711207(传真) 大连报名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东财北财经大学专家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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