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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最新税法解读与应用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栏][咨询]
摘要:掌握新所得税法下对于居民和非居民的定义;掌握新所得税法下对于收入的界定和收入来源的判定;掌握新所得税法下对于扣除项目的限制和比例;掌握新所得税法下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掌握新所得税法下对于反避税的措施;掌握新所得税法下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掌握旧税法下的税收优惠如何过渡到新所得税法。
全文:【 课程内容 】 一、总则 居民和非居民:所得税法首次提出居民 和非居民概念,如何把握?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也 是居民企业,什么叫实际管理机构? 新所得税法下所得定义是什么? 新所得税法下税率是多少? 二、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 收入定义: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 财产、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 使用费、接受捐赠等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 费、政府性基金 扣除额:捐赠、工资薪金、福利费、借 款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 务招待费、广告、租赁费、佣金等,原 税法相比的有重大变化 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生物资产、无形 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改扩建和修理、长 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 三、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新旧公式区别 境外所得抵免:分国不分项抵免 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 直接和间接抵免 权益性投资收益分回抵免:成本法、权 益法差异和旧税法区别 四、新的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 免征和减征项目:技术转让 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3免3减半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3免3减半 小型微利企业减税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 加速折旧、综合利用资源减征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 抵免 五、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 追缴未扣缴税款 六、特别纳税调整 关联方定义及范围 独立企业往来原则调整方法 预约定价和转让定价申报 反资本弱化 加收利息和追溯调整 七、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地点 汇总、合并纳税 申报期限和汇算清缴时间的变化 八、附则 税收优惠的过渡期 税法与税收协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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